为官
王鸿绪出于官宦之家。康熙十二年(1673年)进士一甲第二名进士。
康熙十四年(1675年)主持顺天乡试,充日讲起居注官,不久升赞善。
康熙二十一年(1682年)转侍读,任《明史》总裁官,撰写列传。
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充会试总裁官。
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擢左都御史。
康熙二十八年服父丧期满返京,遭左都御史郭琇弹劾其与高士奇“植党营私,扰乱朝政”,又受嘉定知县贿银五百两。康熙鉴于前朝党祸,不愿扩大事端,此事不了了之。
编撰《明史》
康熙三十三年,因大学士王熙、张玉书的推荐,康熙以《明史》“自开局纂修以来,岁久未告竣,事预期速,蒇宜专责成”,责成王鸿绪开始编修《明史》。
康熙四十一年,《明史》列传刚脱稿,尚未订正,万斯同即逝于王鸿绪寓所,《明史》的编纂进入了另一个阶段。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参与纂修《佩文韵府》。
康熙四十八年,王鸿绪被免职,以原官解任回籍,他私下带走史稿,经五年的删改润笔,于康熙五十二年史稿撰笔初成,次年进呈。
翌年,重新得到起用,充《诗经传说汇纂》及《省方盛典》总裁官。不久王鸿绪将明史稿刻为己作,以敬慎堂之名刊印此即《横云山人明史稿》,不具万斯同之名。同年八月十五日,王鸿绪即卒于张堰镇家。明史的第二次修稿至此终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