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流才子
自古以来,中国的文人死于迫害的有之,死于自杀的有之,死于政治斗争的有之,死于意外事故的有之,英年早逝的有之,寿终正寝的有之。
明朝是个出才子的年代,大凡才子难免都要风流些。如李卓吾经常出入于孀妇卧室,大白天公然挟妓同浴;袁宏道认为人生有五大快活,除吃、喝、玩、乐外,还有携妓冶游;钱牧斋与柳如是,侯方域与李香君,冒辟疆与董小宛这种文人与妓女之间的情爱,在当时皆被传为佳话;就连抗清英雄陈子龙在家境不太富裕的情况下,也先后将三个风尘女子纳为爱妾。同他们相比,屠隆无论是在创作天赋上、文坛名气上还是在家境优越度上,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,所以他的风流程度相当出格。
屠隆(1543-1605),字长卿,浙江鄞县人,万历五年进士,官至礼部主事、郎中。在中国文学史上,屠长卿是以剧作家面目出现的。《明史》记载他“生有异才”,为人豪放,纵情诗酒,专门爱结交天下名士,名列“中兴五子”。他坚持“针线连络,血脉贯通”的戏曲创作主张,他的“诗有天造之极,文友瑰奇横逸”,他的《昙花记》、《修文记》、《采毫记》都曾“大行于世”,叫座京城,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超过了汤显祖。
风流事迹
其一,在创作形式上,他专爱写男子弃官求道,最终与美妻爱妾修成正果的传奇爱情故事,尤其是他在与一位候爵夫人有了暧昧关系以后,便开始进一步描写一些淫荡男女私情的作品,以至几百多年以来一直受到争议;其二,在个人生活上,他不但喜欢搞“同性恋”,而且还广“蓄声妓”,整日和妓女厮混在一块,常常在士大夫之家“男女杂坐,绝缨灭烛之语,喧传都下”。从汤显祖写给他的“长卿曾误宋东邻”,以及“岂有妖姬解春姿,岂有狡童解咏诗”的诗句中,不难想像出他在性生活方面的极端放纵。 明朝中后期,是一个淫风甚炽的罪恶年代,是一个“承平日久,民佚志淫”的淫乱时期。从帝王公侯到文武百官,从文人墨客到贩夫走卒,从商铺里的药石秘方到地摊上的春宫画册,从高门深院中的歌姬成群到繁华地段上的妓院满布,再加上商人性消费的蓬勃兴起,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,一场全民参与的明末淫风,已经渗透到各个阶层,各个领域。据反映明末社会风气的《五杂俎》记载:“今之娼妓布满天下,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,其它穷州僻邑,在在有之,终日倚门献笑,卖淫为活,生计至此,亦可怜矣。两京教坊,官收其税,谓之脂粉钱。隶郡县者则为乐户,听使令而已。又有不隶于官,家居而卖奸者,谓之土妓,俗谓之私窠子,盖不胜数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