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崇祯十年(1637年)进士,官御史。尝劾辅臣谢升,又熊开元参周延儒遭廷杖,溶疏白其冤。
清顺治元年(1644年)清兵入北京后仕清,初授原官,起用河南道御史,任顺天学政督学顺天,为清王朝献策,疏陈定官制,定屯田、盐法、钱法规制,禁兵丁将马践食田禾,巡缉土贼,平粜以裕仓储,设兵循徼等事,使无劫掠。其疏陈皆被采纳实施。又就有关科举、荐举隐逸、访旌殉节者等问题向朝廷献策。
顺治三年(1656年)二月充会试监考官,三月迁太仆寺少卿。不久,因在学政任上所举贡生中有明代受世袭职和中武举者一事被发现,降两级调用。接着又因选拔贡生超额被革职回籍。
顺治十一年(1654年)官复原职,迁左通政。次年三月擢左副都御史,旋擢户部右侍郎,左迁广东右布政使。
顺治十三年(1656年)以举动轻浮,降一级改任山西阳和道。遭丧归里。服除,补山西按察副使,备兵大同。
康熙三年(1664年)裁缺归里。康熙十三年(1674年)三藩之乱发生后,阁臣以边才荐,随征福建。丁忧不复出。
康熙十七年(1678年)诏举博学鸿词,大学士李霨、杜玄德、冯溥合疏荐曹溶,未试,以疾辞。康熙十八年(1679年)举鸿博,不赴。
康熙十九年(1680年),学士徐元文荐曹溶佐修《明史》,亦不赴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