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韦之
李韦之,孝宗淳熙九年(一一八二)为邵州教授,尝序《邵阳志》(《舆地纪胜》卷五九《荆湖南路·宝庆府》)。
赵彦真
赵彦真(一一四三~一一九六),原名彦能,字从简,魏王廷美七世孙(《宋史·宗室世系》二三)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(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卷一一六),调抚州录事参军。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知吴县(清同治《苏州府志》卷五三)。秩满,通判袁州(明正德《姑苏志》卷四一)。宁宗庆元二年命知兴化军,未赴卒,年五十四。事见《渭南文集》卷三四《知兴化军赵公墓志铭》。 ►共1篇诗文
九山人
九山人,姓名未详,寓杭州(今属浙江)。月泉吟社第五十五名。事见《月泉吟社诗》。 ►共1篇诗文
许巽
许巽,字少阳,生卒年不详,宋代福建路兴化军仙游县人。解元。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任归善县知县。时县尉将一些良民当作强盗逮捕。巽审讯、查明事实后,准备将良民释放。县尉贿赂上上下下的官员,决心要让良民坐牢。时惠州太守收了县尉的贿赂,到归善县衙去质问许巽。巽说:“执法严明,是我的责任。的确无罪的人,怎么可以当作罪犯?”太守明知理亏,不敢以权压他。巽于是放了那些良民。良民们感激说:“生我们,是我们的父母。再生我们,是我们的许知县。” ►共1篇诗文
苏随
苏随,泉州晋江人,号紫云先生。仁宗嘉祐二年进士。历博罗令,弃官归里。葆神练气,不与俗接。后端坐而卒。 ►共1篇诗文
释宗盛
释宗盛,青原下八世,泐潭谦禅师法嗣。住虔州(今江西赣州)丫山。事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五。 ►共2篇诗文
张师颜
张师颜,开封襄邑(今河南睢县)人。去华子。官国子博士,梓州路提刑(《临川集》卷五○《权梓州路提刑都官员外郎张师颜可司封员外郎制》)。事见《宋史》卷三○六《张去华传》。 ►共1篇诗文
李忱
唐宣宗李忱(810年冬月十二-859年),汉族,唐朝第十八位皇帝(847年—859年在位,未算武周政权),初名李怡,初封光王。武宗死后,以皇太叔为宦官马元贽等所立。在位13年。综观宣宗50年的人生,他曾经为祖宗基业做过不懈的努力,这无疑延缓了唐帝国走向衰败的大势,但是他又无法彻底扭转这一趋势。宣宗性明察沉断,用法无私,从谏如流,重惜官赏,恭谨节俭,惠爱民物,故大中之政,讫于唐亡,人思咏之,谓之小太宗。 ►共9篇诗文
令狐德棻
令狐德棻(583-666年),字号不详,宜州华原(今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)人,唐朝史学家以及政治家。出身敦煌郡豪门,博涉文史,少有文名。隋朝末年,授药城县令。唐高祖时,德棻任大丞相府记室,后迁起居舍人、礼部侍郎,国子监祭酒,太常卿、弘文馆、崇贤馆学士等职。奏请重修梁、陈、北齐、北周及隋朝正史,被采纳,主编《周书》,封彭阳郡公。龙朔二年(662年),以八十高龄,加金紫光禄大夫,卒于家,年八十四,谥号为宪。 ►共1篇诗文
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 ►共1篇诗文
© 2021 - 2026 心遇诗句 XINYSJ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集海阁
心遇诗句,遇见心中的你,遇见最美的诗词
京ICP备2021027304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