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,“千金”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,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。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,甚至不惜流血牺牲,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。
第二句与首句呼应,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,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,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,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,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。
诗的后两句,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: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,蛮强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,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,洒热血,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。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。
全诗句句铿锵有力,字字掷地有声,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,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,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。
这首诗作于1905年。诗人从日本回国后,曾在上海她的挚友吴芝瑛女士家中,拿出新购的一把倭刀给朋友看,几人喝完酒后,诗人便拨刀起舞唱歌,吴女士命女儿用风琴伴奏,声音悲壮动人。这首诗便是缘此而作。
参考资料:
1、《中华美德古诗选读》,重庆出版社,2002年1月1日版,第66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