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诗词大全 / 月下独酌·其二
  • 月下独酌·其二

    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

    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

    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。

    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

    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。

    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

    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

议论 抒情
    译文及注释

    译文

    天如果不爱酒,酒星就不能罗列在天。

    地如果不爱酒,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。

    天地既然都喜爱酒,那我爱酒就无愧于天。

    我先是听说酒清比作圣,又听说酒浊比作贤。

    既然圣贤都饮酒,又何必再去求神仙?

   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,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。

   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,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!

    注释

    酒星:古星名。也称酒旗星。

    酒泉:酒泉郡,汉置,在今甘肃省酒泉市。传说郡中有泉,其味如酒,故名酒泉。

    大道:指自然法则。

    酒中趣:饮酒的乐趣。

    参考资料:

    1、詹福瑞 等.李白诗全译.石家庄:河北人民出版社,1997:851-853

    2、于海娣 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123

    3、裴 斐.李白诗歌赏析集.成都:巴蜀书社,1988:61-69

    赏析

      诗通篇议论,堪称是一篇“爱酒辩”。开头从天地“爱酒”说起。以天上酒星、地上酒泉,说明天地也爱酒,再得出“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”的结论。接着论人。人中有圣贤,圣贤也爱酒,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。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,诗中说:“”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。从圣贤到神仙,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,而且有益。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:通于大道,合乎自然,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。此诗通篇说理,其实其宗旨不在明理,而在抒情,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。这不合逻辑的议论,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,诗人的爱酒,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。他的“酒中趣”,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。

    关于诗人
    李白

    李白

    李白(701年-762年) 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,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,与杜甫并称为“李杜”,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李白为兴圣皇帝(凉武昭王李暠)九世孙,与李唐诸王同宗。其人爽朗大方,爱饮酒作诗,喜交友。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,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,代表作有《望庐山瀑布》《行路难》《蜀道难》《将进酒》《明堂赋》《早发白帝城》等多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