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安永
释安永(?~一一七三),号木庵,俗姓吴,闽县(今福建福州)人。弱冠为僧,未几谒懒庵于云门。懒庵徙怡山,命为首座。后继席。孝宗隆兴二年(一一六四),居乾元,迁黄檗。又三年,移住福州鼓山寺。乾道九年卒。为南岳下十七世,西禅懒庵鼎需禅师法嗣。有《木庵永和尚语》,收入《续古尊宿语要》卷五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二一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、《续灯正统》卷一○有传。今录诗四十六首。
鱼行水浊,鸟飞毛落。
大士横身,不受斧凿。
不因一事,不长一智。
不曾杀生,了无忌讳。
传言送语当风流,拈得口兮失却鼻。
道泰时清才子贵,家肥国富小儿娇。
不因紫陌花开早,争见黄莺下柳条。
黄梅半夜错分付,才得星儿便乱做。
一庾岭头屙一堆,后代儿孙遭点污。
少处减些多处添,白云官路贩私盐。
一条性命俱抛下,不怕当初王令严。
国师不跨石门句,舌头未举先分付。
那堪觌面涉思惟,冲天鹞子新罗去。